第(15)章 洞天福地_穿越之后变超神

一行人,一步,一步向前。

两旁,还有一些暗淡的幽香。

这一种香,确实难以言表。

初次入鼻,像初开的夜来香中伸入一枝八月桂;再一次轻呼,又像是兰花丛中立着一朵牡丹花。

一绺一绺入鼻,很舒服。

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。

大概,这就是闻香知路。

枝枝丫丫的花草树木,在白民国地面上,从来没有见过。

有大叶的,小叶的,圆叶的,条形叶的,叶子边缘长满茅刺。

近似龙骨角刀上的骨刺。

果然。

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
连刺,都长得那么像!

就在低眉之间。

三尺平铺着的石子小道,踏上去更稳健,不用担心会路滑。

也好,更不用担心会摔跟斗。

之后,举目四望。

到洞天福地还有不远的距离。

想来可不能浪费了机会。

得想法打破这一种沉默。

“两位,是从哪里来的?”

有人走着走着,闲得无聊,也算尽地主之谊,率先好奇发问。

好奇心,人皆有之。又何况人狐一族。这是万物之灵的本性。

即认为都是人狐一族族人,拉一拉家常,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。

陈盛暗喜,又灵机一动。

正中下怀的事,可遇不可求。

睁眼说瞎话的本事,也是万物之灵的本性,做起来极其容易。

这就好比。

小时候希望一天就能长大,长大之后又想一夜回到小时候。

反正,说瞎话本就无伤大雅。

与敌人说瞎话,更理直气壮。

说瞎话,就好比是坊间吹牛。

吹牛,从来都不需要打腹稿。

要是连吹牛都不会,那么,做人多没乐趣,更会让人觉得无趣。

况且,深入敌巢,想来刺激。

要是扰乱敌巢,更为刺激。

“我们都来自于遥远的太阳。”

陈盛微微一笑,镇定言毕。

目光一闪,胜过游龙出海。

都说:细节决定成败。

眼下,要的就是细节。

洞天福地的一行人很惊愕。

面面相觑,更觉得不可思议。

“太阳里,现在也有种族吗?”

“是不是,就该叫太阳族?”

“地下城,有一千多年都没见过太阳。真想去看一看太阳的样子。”

“那么,在太阳里的种族,还真能与太阳肩并肩。有趣,有趣!”

“……”

这一些无关紧要的话。

陈盛只当左耳进、右耳出。

想要拉近距离,得来猛料。

猛料一抖,立知人心远近。

“你们都知道吗?大王已得天人功力,人狐一族回归,指日可待。”

一行人骤起八分喜色。

“真是想不到,消息传这么快,连太阳上的族人也都知道了。……”

“是啊!果真是同族之人啊!”

“族人同心,回归有望!”

“小哥,你尊姓大名啊?……”

一行人越说,越为亲近。

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。

况且,又是第一次听说从太阳来的族人。人狐一族开枝散叶,已经遍布宇宙八荒,确实人丁兴旺。

人丁兴旺的种族,该当光复。

还必须得要光复!

要光复!

就得与白民国人一战!

不但要杀光白民国人,还得让白民国人挫骨扬灰,白民国地上、地下,都将是人狐一族的地盘。

要是住惯了地下城,上去住一住地上城,呼吸有阳光的空气。

这该有多好啊!

想来。

一个字:爽。

两个字:好爽。

三个字:倍儿爽。

这,正是人狐一族日夜所想。

就为了这一天到来,人狐一族之首,乘黄已经忍辱负重两千年。

两千年,整整就是两千年!

要是一般的短命种族,连上下十八代祖宗都来不及看一眼,早就已经:尘归于尘,土归于土。

还好,人狐一族都长寿。

只是,人狐一族的族人,都极其心疼乘黄这一个万乘之尊。

凡是人狐一族中的成年族人,只要学会魅惑之术以后,要是被人骑一次,骑者就能活两千岁。

当然了,骑者只要不是被外力杀死,那一定就能活两千岁。

可是,乘黄这么多年来,独自忍受着千人骑、万人骑。

万乘之尊,那是众人骑。

说来。

这都是人狐一族骨子里的一大痛点,人狐一族自己骑自己,还算是:肥水不流外人田;要是被外族人众人骑,这可就是侮辱。

一种不能下咽的侮辱。

这一些年以来,人狐一族女子舍身去魅惑他国的大王,那一些大王,还不就都是看中能活两千岁!

从此君王不早朝?

要是能活两千岁,早朝机会那么多,又何惧一年半月不上朝。

即使三五十年不上朝,在两千年面前,无非只是沧海一粟。

要不然,为一个女子而发兵当人狐一族的外援,这不划算。

冲冠一怒为红颜?

无非都是骗人的鬼话,都想活两千岁,那才是想要得到的好处。

正因为能被人利用,人狐一族才一直活下来,静静等待着。也只有活下来,才有翻盘的机会。

等的这一天,花开花又落,只要族人意念不亡,总会等到。

为了这一天,人狐一族的族人,都已经隐约听到了脚步声。

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是亢奋。

陈盛见此光景,狂热如此,更加觉得,此时此刻要趁热打铁。

真做假时假亦真。

假做真时真亦假。

反正。

地下城已经有一千多年不见太阳,怎么说,只由自己一张嘴。
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
说过了,就只当是一阵风。

要是听者,认为它是一个上好的风口,那就像猪一样飞起来。

反正,最后摔死的都是猪。

猪摔死,又与己何干?

“初来乍到,多多关照。姓陈名盛,认识我的人,都叫我:盛哥!”

陈盛镇定一言,又与洛神大仙使了一个眼色,洛神大仙会意。

毕竟。

在地下城,你不认识我,我又不认识你。面生,怎么说都成。

言毕,却激起人声潮涌。

“姓陈?那可是大姓。听说,陈姓是天人中排行靠前的大姓!”

“是啊,太阳族人与天人也有关系了吗?多么伟大的人狐一族!”

“……”

一行人,先敬重陈盛三分。

满眼都是湿漉漉的羡慕。

眼角微微红,还有一点嫉妒。

这样说来。

要是与天人扯上关系的人狐一族族人,那更天不怕、地不怕。

加之,乘黄又得天人功力,光复人狐一族,只在谈笑之间。

一行人又投过来极其羡慕的目光,再一次细细打量着陈盛。

居然。

还没有半分架子,亲近就像邻居家懂事的小哥,身旁又是一个美貌的女子,又更敬重陈盛三分。

人狐一族女子本来就很美,要是再使魅惑之术,能要人老命。

人狐一族女子要使魅惑之术,连人狐一族男子也都招架不住。

所以。

这一行人,除了羡慕陈盛之外,只更多的关注陈盛一言一行。

要是过多关注人狐一族女子,一个不留神,就像当家的。

女人的腰,夺命的刀。

修罗刀一晃下去,别说看地面上的太阳,就连看地下城习以为常的萤火之光,都会没命再看。

对人狐一族,多看男人,比不经意去看一眼女人,更为安全。

女人是刀,男人是宝。

要不挨刀,手心捧宝。

“盛哥,咱们当家的,一定会让你在洞天福地里,住得舒服。”

“是啊!盛哥。待会儿,咱们让当家的,把天字一号房给你住!”

“……”

眼下,一行人的肺腑之言,全然就是:一家人不说两家话。

陈盛的内心再一次得意至极。

无论走到那里,都是中心。

不过,得先忍住喜悦。

这里,可是在敌人的巢穴。

突然。

一个中年汉子轻嘘一声。

而后,又近身到陈盛耳边上,嘀嘀咕咕了一小阵子,说了一些关于郑天袖的风花雪月旧事。

明目张胆的说郑天袖闲话,这一行人,斜地里都笑得贼欢。

一笑是一阵,再笑又一阵。

就这样,洞天福地终于到了。

这里就是一个大客栈,一个管吃、管住、管各种乐子的客栈。

从大厅里看进去。

自上而下的石头阁楼,要是没有二十层,也有十八层。

又从东南西北方向蜿蜒出去的石头台阶,延伸去了很远,看不到尽头,也不知道有没有尽头。

在熙熙攘攘的大厅里。

早就座满了服色各异的人。

男女老幼,高矮胖瘦,表情动作各异,说着不同语调的话语。

看来,人狐一族还活着的族人真不少,没有一万,也有八千。

这么多年来,那一些不明真相的白民国人,真的被骗好苦。

“当家的,天字一号房?”

其中一个行人,隔空大呼。

在大厅的正上方,最底一处石头阁楼上,是郑天袖在打着算盘。

劈啪,劈啪,劈劈啪!

这就是大小珠子落玉盘。

“鬼五二七房!”

郑天袖冷冷一言。

“当家的,要天字一号房!”

其中一个行人与另一个行人,滚地学着刚才郑天袖老树盘根的那一个招式,只说,又不敢正视她。

“那好,就天字一号房!”

郑天袖没有再多言一字半句,洞天福地里的人多,事杂。

多一事,不如少一事。

突然之间。

她好像似有所悟,扭头与身边一个长者使了一个游离的颜色。

“巴辛,你去领路。其他人,通通干活去!要是耽误公孙城主的大事,以后,洞天福地准没好日子!”

一同进来的那一行人,各自低头四散,很快就不见踪迹。

上前来的巴辛,是一个头发花白的长者,与白民国年长者根本也没什么不同,只是极其小心翼翼的轻嗅荡进来的空气。

又打量一通,面带微笑。

“狐狸不是妖,是狐仙!两位,天字一号房,随我前来!”

陈盛仗剑,紧随其后。

众目睽睽之下,不可妄动。

估摸着,先进入天字一号房以后,有瞬间移动,何愁不能探得这一个地下城究竟有多大!

顺道,添一些乱子。

地下城在白民国地下,自然震天弓与万里穿云箭使不上。

这一次,得智胜。

巴辛在前领路,穿过一条幽暗小道,紧接着进入一个小房间里。

之后,缓缓闭门。

像极了地球人常使的电梯。

只不过,门内没有数字。

一排按钮只有:天,地,人,鬼,仙,魔,妖,兽,虫,鸟。

巴辛轻摁一次“天”。

紧接着。

陈盛感觉这一个小房间,好像画了一个不知有多大的圈。

之后,缓缓停下。

门,开了。

是一排竹木雕刻的拱形门,一绺望过去,怎么也见不到边。

排头正是:天字一号。接下去是:天字二号、天字三号,……

“两位远道而来的族人,可得记住:公孙城主叫公孙子兰!”

巴辛言毕,转身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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