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)章 陋居_鲸鱼不喝水

“最近下班回去都没见你打游戏,忙什么呢。”

好不容易能下个早班,收拾了下东西背着包正准备走,突然被身后一人上前来勾搭着肩膀问道。

“没什么,最近有些累了,下班回去洗漱完就睡了。”我略显敷衍的随意应付着。

“回去就睡了?我不会是听错了吧,我们店里谁不知道你哪天不是和月亮比谁能熬得久?”

“就是熬夜太多受反噬了行了吧,再熬下去我怕我哪天猝死在店里,划不来!”

“是咯,我还巴不得你猝死在这儿呢,那店里不就摊上大事了,到时候我还能放假,要不是这个月工资拿去乱花了,我铁定在你身上买份保险,感觉准是稳赚不亏的买卖,哈哈哈哈……”

闻言,我赏给他一个国际通用礼貌手势,随即挥了挥手,“溜了,回去了,明儿见。”

………

我叫闫梁,一个活在社会底层的打工人,没家底,没学历,没一技之长的渣滓,虽然没有过着朝九晚六的日子,但也没能好到哪儿去,甚至还比不上吧,因为工作原因,能睡到中午再起来上班也许是我唯一能觉得心里有些宽慰的地方了。

当初一个垃圾二本读到大二就辍学的我,确实也没什么办法让自己的生活能变得更好一点,值得庆幸的恐怕也就是背井离乡一个人来到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,至少,不会有人在耳边碎语能让我过得清静些。

这城市倒也有着说不出的魅力,比如,只有两个季节的它,刚过了夏日的炎热温度就像是那一路跌倒谷底的股票,寒风拂面不由得让人打着寒颤,也算是把工作上的不顺帮我吹走一些吧。

如那家伙所说,我的确是每天熬夜熬到血氧供应不足的人,本来小时候分明是沾到枕头就能入睡的人,或许是被所谓的现实磨灭了这优秀的技能,

熬夜伤身谁都知道,可不也都还在为夜的莫名魅力所吸引,所沉醉嘛,我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有我一样的想法,在我看来,把夜晚的大好时光拿来睡觉无疑是显得太过于暴殄天物,

虽然这城市是出了名的不夜城,不过,我也不是因为沉迷那灯红酒绿才喜欢上夜晚的,只是单纯的觉得,相较于白日车水马龙的嘈杂,夜晚那专属于它的少了城市的喧嚣会更让人着迷一些,不管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,亦或者发呆,都不忍就这么睡过去。

当初刚找到这份工作的时候,因为几乎都是年龄段相差无几的年轻人,为了能更快的融入圈子,倒是经常陪着他们打打游戏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,这甚至成了一种社交的方式,虽然没有想着刻意的去迎合,只是觉得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能有几个朋友,不对,确切的说是说得上话的同事,或许有时候不会那么无助。

毕竟已经二十好几的人了,早就在成年之际便不再奢求也不愿接受家里的经济资助,而微薄的工资也只能让我在这座城市随意的租个一室一厅,对我来说,有个自己的小窝就行了,没什么讲究,毕竟也就我一个人住,倒也够了。

经济实力有限,租个步梯房能减少我不小的开支,虽然每天八楼上下爬,就当锻炼身体,也倒还好,或许是听到我回家的脚步声,刚一开门,“花卷”就已经在门口来接我了,就像是家里一直有个人在等你回家,虽然他只是一只美短。

这家伙从我刚到这城市的第一个月工资时就把他领回来了,倒是陪我走了有些年头,从冰箱里把煮好的鸡胸肉拿来给他填饱肚子,猫粮对他来说只是我不在家时勉强果腹的次选之物,他的主食从来都是鸡胸肉,鱼,心肺内脏等,毕竟我就算亏待自己,也不会亏待家里的这另一位成员,也因为这样的缘故,这家伙胖的让人觉得抱着费劲。

吃饱喝足,他自个儿就在客厅里到处瞎翻腾去了,我可不敢让他进卧室,毕竟,卧室里还有好几个让他感兴趣的小家伙,特别是放在房里的那只鹦鹉。

本来是两只来着,当初想着买两只做个伴,结果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,成功的将鸟笼的木棍给硬生生的啄断,然后有一只便毫无留恋的离开了我,不得已之下,只能将鸟笼放在房间里,现在剩他一只蓝色的虎皮鹦鹉,我也没把笼子关上,他没事儿在我房间到处飞着玩,累了就自己回笼子里,也算是省心。

屋里还有着一只过生日时同事送的刺猬,一只爬宠店开业活动抽奖得到的一只鬃狮蜥,一缸没怎么去管过的鱼,本来还有着一些其他的家伙,两只雨林蝎和一只C8,或许是我照顾不周吧,反正现在只剩下他们之前生活的亚克力缸。

也不知道是为了能给家里多添几分生气,还是让我觉得至少回家不是冷冰冰的一个空房子,我对于这些家伙,有着天生的喜爱,还好没和家里人住在一起,不然,恐怕就只是养猫都不被允许,更何况是这些小众的家伙。

说到这儿倒是让我想起来本来之前家里还有一条二哈来着,当初她才两三个月大就接回来养,本来想着如果从小养,或许,我能教她不至于被网传得那么拆家,结果显然是我高看了自己,刚到家没多久,就把我卧室的这木门给咬了个能让她来去自如的洞,或许只是单纯的希望我能陪她吧,就当我是想当然好了。

我一边惊异着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,一边联系房东说着抱歉,并且给卧室换上了一个新的房门,最后确实我的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她再这么折腾下去,把她送给了其他人。

说来还有些好笑,当时在同城的宠物交流群里说着有条狗子免费出,只要好好对她,其他的没有任何要求,本来一堆人来问我的,结果一听到是二哈,一个个的都打着退堂鼓,好不容易找到个人家,还在离主城有些距离的一个县城里。

为此,我还专程租了个车开车把她送过去,听那家人说,他们养了一周就转手给了他们的亲戚,虽然不得不承认确实给我带来了生活上的不少欢乐,可也让我决定以后定然不会再养狗了。

把家里的这些家伙打理得差不多了,简单的洗漱了一番便躺到床上,果然冬天还是和暖和的被窝会更配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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